为了方便师生学习需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在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学区指定位置公开招标充电宝投放合作经营服务。现将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编号:ZJCS-2024-02
二、项目名称:充电宝投放合作经营服务
三、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内容 |
点位数 |
管理费底价(元/年/点位) |
经营场地 |
经营时限 |
充电宝投放合作经营项目 |
7个 |
4000.00 |
校内教学楼地指定位置 |
2年 |
注:1.我校现有在校生约10000人。经营场地位于:品院、望院、融院、涵养楼、弘文馆、行健馆等。
2.经营范围为:充电宝(手机),严禁超范围经营。在充电宝设备上不得印刷广告等宣传类图案文字。违反此项规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租用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租用价明细应全部体现在投标文件内,并按此报价进行租赁,不按规定执行的学校有权进行处罚。
四、资格要求:
(1)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借用别人资质进行投标,不得挂靠、挂名。
(3)投标人须是企业法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委托人。如果投标经办人不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加入投标文件中)。
五、投标文件主要内容(不限于)
(1)企业简介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公章)
同类高校经营业绩
(2)投标人报价
(3)租赁价格
(4)服务承诺
(5)投标人能够证明企业能力、服务、口碑等其他材料
格式自拟,一式三份。
六、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包装外应注明:浙江春声教育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充电宝投放合作经营服务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封装并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投标文件内相关资料均应加盖单位印章和有效签字。
(2)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
(3)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投标文件未盖单位公章或无有效签字;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要求编制;
●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出现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说明以某个报价为准;
●投标文件不全者。
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标准如下:
项目 |
评分标准 |
价格 (50分) |
1、为保证师生切身利益,结合历年充电宝投放情况,故设最低限价为基础分30分,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此最低限价。 2、每高于基准价100元加1分。最高分50分 |
投标人实力 (30分) |
1、 自2021年1月1日起,具有充电宝经营经验的,得8分;具有学校充电宝经营经验的得15分。投标人须持有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经营业绩。 2、 所供设备干净整洁、美观大方、性能优良(优得15分,一般得7分,差得0分)。 |
售后服务 (20分) |
1、 是否支持7*24小时服务,支持10分,不支持得分。 2、 设备安全符合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要求,根据投标单位所提供的租赁价格合理性进行评估,不合理得0分,较为合理得5分,合理得10分。 |
八、投标文件收取及截止时间、地点
(1)招标文件的发售期: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7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15-11:45、下午13:30-16:30。
(2)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4月17日下午16:30止
收件地址:杭州留和路299号涵养楼B301室
收件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210706
(3)投标人应按规定将投标文件密封寄(送)达,逾期寄(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4)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4月18日10:00浙江外国语学院涵养楼B301室
九、其他说明
1、开标过程由我司自行组织,供应商无需到场;我司会同评标小组成员,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评标,结果将发布在公司网站。
2、一旦参与投标,即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现场及相关情况。
十、中标单位的权利义务
(1)中标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我校的有关规定,确保充电宝设备安全。
(2)必须无条件接受上级监督部门、学校相关部门等对设备用电、消防安全及价格等方面的检查、监督。
(3)税金、工商管理、卫生、防疫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并承担与之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4)未经招标方同意,中标单位不得私自移动设备的位置、不得增减数量,如需改变,必须经过招标方同意。不得私接水电,擅自改变的,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中标单位不得对充电宝场地进行转让、转包、转租,否则校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6)中标单位须从正规厂家采购合格设备,确保设备安全。如因供应商原因出现安全事故,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供应商须做好设备卫生清理,保障设备正常使用,设备显著位置注明故障处理电话,出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
(8)中标单位需负责充电宝设备及周边的卫生及消杀工作,如不能按照学校相关卫生及防疫要求,校方有权暂停服务直至整改完成。
(9)由于政府原因或检修需要造成的停电、停水等情况,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合同的签订、解除及违约责任
(1)中标单位违反合同的规定,校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2)校方由于办学、统一规划等基建原因,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退还中标单位预缴的租金。中标单位必须顾全大局、支持配合校方的工作。
(3)中标单位须在中标之日起3日内与校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十二、联系事项
业务咨询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0571-88210706;
监督投诉联系人:童老师 电话0571-88211229
十三、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浙江春声教育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附:参考格式
浙江春声教育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一日